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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是否合法性,强拆违反了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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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3-06-26 | 阅读次数:

随着国家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征收拆迁也是必然现象但由于征收拆迁工作的复杂性,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就直接拆迁今天征地律师就来说说有没有合法的书面强制拆迁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限期拆除;
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果在没有拆迁消息,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强拆房屋,那就是破坏私有财产,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征地律师专业领域:各类房屋及养殖场等建筑物构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维权、公司、企业、厂房、养殖场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代理的范围涉及北京、上海、天津、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青海、甘肃、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广东、福建、海南等地区。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多时候拆迁方是“以拆促拆”,以至于相当一部分房屋本身并不是需要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此时,对限制拆迁决定进行及时审查和诉讼就显得更加重要但是否催促也是当事人依法维权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不催不拆”也应该是违建拆除领域关注的焦点。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征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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