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文章导读: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签了这4种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下面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所适用法律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行政合同。适用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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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对征收工作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评估成为确定补偿数额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拿到评估报告后,被征收拆迁人是否只能接受评估价格呢? 第一、看评估机构的两个重要信息 1、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可以直接拒绝接受评估报告。 一看有没有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才能作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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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有效?有2种情况有效,3种情形无效。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第一、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第二、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第四、集体组织成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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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委托拆房公司等以民事行为的方式组织强制拆除,但政府责任并不因此转化为民事责任。对拆迁过程中的误拆情形,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 一、本案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 被告:拆迁方 某拆房有限公司在拆除涉案房屋周边旧房时,将涉案房屋一并拆除。对拆迁过程中造成的误拆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二、本案争议焦点 楹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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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房屋遇到违法强拆,被拆迁的老百姓身单力薄,有些证据根本拿不到。凭什么证据全由百姓出?违法强拆房屋,拆迁户取证难度很大,拆迁方应承担这些举证责任! 一、在实践中,拆迁户取证难度很大。 如果房屋被偷拆,当事人由于没有收到法律文书,根本不知道强拆机关是谁。楹庭认为有的当事人收到过法律文书,即使推测可能的强拆机关是谁,但无法提供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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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03年4月,李先生承包某村土地经营养殖场,后李先生使用伪造的公章并冒充村委负责人签字将该宗土地通过国土局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国土局工作人员宋某在对土地核查,未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致使李先生伪造公章及冒充签字在地籍调查表和听证送达签字,且在拍卖低于最低价出让,致使国有资产四十四万元流失。 二、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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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没拿到,承租企业可以起诉吗? 对于承租企业能否拿到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推过类似的文章讲过其中的内容。一般来说,承租企业是能够拿到补偿的。但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的是承租企业作为原告起诉但却被驳回的案例。 湖北的徐先生是个养殖户,为了养殖场的经营他和当地的村委会签订了荒地承包和堰塘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且办理了农家饭庄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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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是某村村民,因要建设旅游小镇,房子面临拆迁,政府找小李谈了好几次补偿,小李始终都觉得补偿太低了,就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一年过去了,旅游小镇的计划也到了最后阶段,小李还是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意思。这时候,开发商出来说,如果小李不签订协议,不搬走的话,到时候房子将会被开发商强拆。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有权利拆除小李的房子吗?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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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有一房子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它不仅是住房而且是商铺。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见到一些把自己的住房改为商铺的,最常见的就是商店和民宿。那这种房屋遇到拆迁是不是真的不给补偿?补的话又该怎么补呢? 首先,只要合法的房屋无论用作什么用途拆迁都是给补偿的。而且我国法律规定了: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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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惠济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 》出来了。表示12月1日-7日,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在惠济区四季同达生态园(天河路中段、四季同达生态园院内东南角的客房部内),针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者轮候分配682套房源。 在分配公租房日期的前7日,房管部门将联合区工商、税务、人社、社保、城管执法及镇办等部门,完成对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