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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征地12块,每亩补偿5-7万,青苗补偿2.3万,怎样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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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19-04-26 | 阅读次数:

文章导读:聊城征地12块,每亩补偿5-7万,青苗补偿2.3万,怎样提高补偿?

地块1

征地位置:位于聊临路以东、殡仪馆以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闫寺街道刁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

征地位置:位于凤凰工业园经三路以东、纬四路以南、规划南环路以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工业园路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

征地位置:位于聊位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付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聊城征地12块,每亩补偿5-7万,青苗补偿2.3万,怎样提高补偿?

 

地块4

征地位置:位于聊位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付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

征地位置:位于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西、京九铁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楼街道岳庄(许窑组)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

征地位置:位于南环路以北、聊位河东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工业园郑官屯村民委员会、东李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

征地位置:位于兴华东路以南、花园北路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东姚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

征地位置:位于兴华东路以南、花园北路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东姚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聊城征地12块,每亩补偿5-7万,青苗补偿2.3万,怎样提高补偿?

 

地块9

征地位置:位于兴华东路以南、花园北路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东姚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

征地位置:位于站前街以西、嘉禾路西路。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嘉明经济开发区申李村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1

征地位置:位于西环路以东、常庄村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营镇常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2

征地位置:位于聊郑路以北、六合村西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营镇六合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聊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8万元,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每亩2.3万元包干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聊城市东昌府区房屋征收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会同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聊城征地12块,每亩补偿5-7万,青苗补偿2.3万,怎样提高补偿?

 

楹庭提示您:

1、本公告后(2019年4月10日以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11日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区片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每亩2.3万元包干予以补偿的,不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聊城市东昌府区房屋征收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聊城市东昌府区房屋征收中心申请复核)。

2、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通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3、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正式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有些拆迁户会去信访,但信访不是法律途径,不管信访多久都不构成起诉期限中断的理由。很多被拆迁人去信访耽误了时间,错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律师也做不了什么帮你!在实践中,无论找上级反映情况,去举报工作人员,到处走访,都不能实质解决问题,耽误的只是您的宝贵的维护权益的时间!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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