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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地,每亩补偿5.1万-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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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19-04-30 | 阅读次数:

文章导读: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出来了!每亩补偿5.1万-5.3万。

1、片区1

地块1

征地位置:拟征收地块位于好生街道苗家村。

征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0270公顷,涉及农用地0.0073公顷,其中耕地0.0061公顷,园地0.0012公顷;涉及建设用地1.019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0197公顷。

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滨州市邹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3万元/亩(涉及补划基本农田0.0061公顷,按照1.2系数进行补偿)。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1.7435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社保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1.7435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拨付到好生街道苗家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邹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3.1075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邹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好生街道办事处、好生街道苗家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用途: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邹平段)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

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地,每亩补偿5.1万-5.3万

 

地块2

征地位置:拟征收地块位于好生街道尹桥村。

征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099公顷,涉及农用地0.0099公顷,其中耕地0.0011公顷,园地0.0088公顷。

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滨州市邹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3万元/亩(涉及补划基本农田0.0011公顷,按照1.2系数进行补偿)。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0.8046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社保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0.8046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拨付到好生街道尹桥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邹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0.2228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邹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好生街道办事处、好生街道尹桥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用途: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邹平段)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

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地,每亩补偿5.1万-5.3万

 

地块3

征地位置:拟征收地块位于好生街道二槐村。

征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4.7105公顷,涉及农用地3.3634公顷,其中耕地2.8020公顷,林地0.4453公顷,农村道路0.1161公顷;涉及未利用地1.0129公顷,其中其它草地1.0129公顷;涉及建设用地0.334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0.3342公顷。

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滨州市邹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3万元/亩(涉及补划基本农田1.9905公顷,按照1.2系数进行补偿)。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57.3233万元。(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为0.97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350.214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为351.1896万元。

社保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57.3233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拨付到好生街道二槐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邹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05.9863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邹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好生街道办事处、好生街道二槐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用途: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邹平段)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

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地,每亩补偿5.1万-5.3万

 

地块4

征地位置:拟征收地块位于好生街道东董村。

征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103公顷,涉及建设用地0.010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0.0103公顷。

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滨州市邹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1.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1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002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2.2140万元。

社保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0020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拨付到好生街道东董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邹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0.2318万元,由邹平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邹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好生街道办事处、好生街道东董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用途:G309青兰线张店区天乙至周村区高淄路口段改建工程(邹平段)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

G309青兰线改建工程,征收山东邹平这4块地,每亩补偿5.1万-5.3万

 

楹庭提示您:

1、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从2019年4月28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邹平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邹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助奖励等。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所以说,如果因修水库而征收土地,应该给予移民合理的安置补偿,可以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社会保障、提供就业等几个部分。

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说,当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尽快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途径进行法律救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4、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涉及到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合理的评估,妥善处理矿权问题,给予矿业企业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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