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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住宅用来经营商铺后,拆迁该如何补偿?-楹庭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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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19-08-08 | 阅读次数:

  “住改非”也叫“住改商”,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所使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动自己的住所为商铺进行经营。
  如果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处为住所,但依法获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交税记载,那么,应当怎么进行补偿呢?

  从“住改非”的概念中,咱们不难看出,能够认定为“住改非”房子的,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一)房子有合法的产权,其用处登记为住所;

  (二)依法获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交税记载。

自家住所用来经营商铺后,拆迁该怎么补偿?
  由于“住改非”在工业开展层面上具有低成本、便捷等优势,在生活中十分普遍,此类房子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标准自然是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房子拆迁工作保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所,但已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交税等实际状况给予恰当补偿。”

  因而,咱们能够得出结论:

  “住改非”房子的补偿肯定是高于普通住所房子的。一些地方在拆迁施行过程中,为了降低补偿标准,征收方单方面将“住改非”房子直接认定为住所,按照住所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这样做,会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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