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引言】 在涉及草原生态保护与企业用地权益的复杂博弈中,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精准破局,让行政机关动起来?近期,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王贺婧律师与刘平律师代理的某石灰矿与被告某煤公司违法占地一案,取得了关键性的阶段性胜利。 两位律师凭借对行政法的深刻理解,成功推动当地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履职答复,将涉案的8.2公顷土地性质予以明确界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执
04-29
【案件要点】 新疆某建材公司提交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后,遭遇县城市管理局冷处理:既未一次性告知材料是否齐全,也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企业通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平台投诉后,县政府 行政执法监督局 介入调查,认定该局违反《行政许可法》关于限时办结与一次告知的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遂制发《 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责令限期整改。
04-20
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企业护航的,还是在扰乱正常经营?天津某区发生的这起案件,值得每一位企业主警醒。2025年3月,有商户向天津某区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投诉:两名自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人,未出示任何证件,擅自闯入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这一行为不仅让经营者感到困惑,更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查,这两人根本不是街道工作人员,而是街道办事
04-13
一家汽车修理厂因危险废物暂存不规范,被生态环境局罚款106000元。面对这笔要命的罚款,修理厂选择起诉,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成功减轻处罚,保住了企业和20多名员工的饭碗。 一、初次违法 + 及时整改 = 法定从轻情节 法律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有明确的从轻或减轻处罚规定。该修理厂不仅是首次违规,还在被查后主动整改了 危险废物暂存间 ,完全符合法定从宽
03-27
【本案要点】 本案是行政执法监督纠正事实认定不清、落实过罚相当的典型案例。核心争议在于企业已补缴 水土保持补偿费 后,执法局仍拟以拒不缴纳为由处罚。 楹庭律师指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忽视了企业已在催告期内完成整改的关键事实,机械执法导致定性错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 山东省裁量基准 ,企业行为属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法定
06-29
高铁建设带动了经济发展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越来越便捷的出行方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国家对高铁的规划更加紧密所以,高铁的建设肯定会占用土地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因高速铁路建设
06-2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被征收拆迁的,房管部门应当发布拆迁公告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拆迁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
06-29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有权强制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时,需向有关部门申报,取得相关征用批文后,方可进行土地征用活动那么,国家有权利强拆吗? 国家有权拆迁吗? 政府可以
06-29
目前,大多数非法强制拆迁都表明拆迁单位是在对居民使用恐吓和胁迫手段;采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强制搬迁群众搬迁;或者拆迁单位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那么,违法强拆的法律责
06-28
征收拆迁工作在中国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由于其工作的复杂性,导致老百姓和拆迁方之间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拆迁方不给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这里有三种方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