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拆迁方会想办法拿走拆迁方签订的拆迁协议,导致拆迁方迟迟拿不到原协议拆迁方甚至会拿走协议,擅自修改上述信息这样一来,被拆迁人的利益就会受损那么,拆迁办不给协议怎么办?
一,签字后留一些原件,绝不妥协。
无论如何,法律认可的拆迁协议原件应保存在被拆迁人手中。
正常程序下,协议要签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然后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要签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拿自己的一份。
有的地方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把原件拿回去盖章。
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式拆迁,都是村民集中在拆迁办,当场盖章,让村民拿走协议原件拆迁方专门在门口签协议,没有盖章,就是准备让被拆迁人踏入一个设定好的陷阱。
如果拆迁方要拿走所有签订的协议,拆迁方绝对不能妥协,一定要保留一份协议原件,并保证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一致,为拆迁方日后履行协议留下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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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能阻止拆迁方拿走协议,必须保留相关证据
在北京拆迁律师网律师办理的一些案件中,被拆迁人的原协议有的被“骗走”,有的被迫签字当这些协议出现在法庭上时,已经不是当初签订时的样子了,被拆迁人无法辩驳。
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对被拆迁人的维权是相当不利的,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树立证据意识,即使被逼,也要留下相关证据。
如果被拆迁人没有办法阻止被拆迁人坚持带走协议,那么被拆迁人必须以适当的方式留下与签订状态和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据,以大限度地降低协议内容被私自修改的风险史老师给你举个例子,供你学习:
1.在每份协议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大幅度注明此处无;
2.对签订协议的过程进行拍照、录像,重点关注协议内容;
3.在双方口头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取证
三,无奈签名,需要及时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如果不可避免的拆迁已经修改,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快速提起法律诉讼。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北京拆迁律师网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