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更多》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所人员 更多》
来访地址 更多》

国家高铁修建房屋拆房怎么赔偿,一般补偿多少?

楹庭首页 > 经典案例 > 行政协议 >

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3-06-29 | 阅读次数:

高铁建设带动了经济发展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越来越便捷的出行方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国家对高铁的规划更加紧密所以,高铁的建设肯定会占用土地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因高速铁路建设征用土地的,农村房屋拆迁时,补偿法是土地管理法,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可以看出,高铁建设涉及的拆迁补偿,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有一定的标准来规范的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需要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北京征收土地律师专业领域:各类房屋及养殖场等建筑物构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维权、公司、企业、厂房、养殖场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代理的范围涉及北京、上海、天津、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青海、甘肃、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广东、福建、海南等地区。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否则,该土地不得使用初步选定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先征求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意见是否符合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在确认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后,要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向建设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费,建设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当在《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应当
4.土地征用国土局具体负责征收农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补偿费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土地款的,政府应当拒绝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开工建设。

5.取得用地批准文件根据批准的供地计划,国土资源局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后,向用地单位发放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6.缴纳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被征用后,土地将成为国有土地,国土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供地。

单位应按协议支付转让费
7.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工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能真正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单位才能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北京征收土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相关标签: 拆迁补偿 征用土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