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更多》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所人员 更多》
来访地址 更多》

一宗被三次打脸的征地拆迁案

楹庭首页 > 楹庭资讯 > 法律资讯 >

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2-11-08 | 阅读次数:

 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7件典型案例中,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引起广泛关注。本案经中级、高级两级审理和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再审,突显了“否定政府任性,疑点利益归于行政相对人”两项司法精神,司法向行政发出强烈依法行政信号。
 
  2001年7月,因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溪街西区地块改造及“两街”整合区块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原金华市房地产管理局向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某某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迎宾巷8号、9号的房屋被纳入上述拆迁许可证的拆迁红线范围。但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未实施拆迁。
 
timg.jpg
 
  2014年8月31日,婺城区政府发布《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明确对二七区块范围实施改造,公布了房屋征收范围图,许某某房屋所在的迎宾巷区块位于征收范围内。
 
  2014年10月26日,婺城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 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决定范围。但该房屋于婺城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的2014年9月26日即被折除。
 
  许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包括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
 
  浙江省金华市中院观点是:1、被告在未与原告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情况下强制搬迁,行政强制行为违法;2、被拆房屋已无恢复原状之可能,应参照房屋补偿方案进行赔偿。
 
  浙江省高院观点是:支持金华中院判决,撤销不支持停产停业补偿判项。且增加支持原告每月2万元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请求,但因原告没有提供损失证据,撤销不支持拆迁损失赔偿判项,不支持被强制拆除时造成的屋内财产损失。
 
  最高院观点是:支持金华中院和浙江高院判决。且在原告可提供的物品清单范围内进行赔偿。
 
  很明显,三级法院判决,均否定了被告婺城区政府的行政行为。认为尽管拆迁行为不是政府直接组织,但拆迁主体、拆迁范围由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委托、确定和参与,“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 是婺城区政府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临时机构,因此,其违法侵权的责任应由婺城区政府承担。
 
  三级法院对原告的利益保护更是层层加码,原告许某某提出了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政府赔偿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物品损失三项要求。
 
  首先,金华中院说,我只支持房屋损失一项赔偿,而且是参照《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不支持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物品损失两项。
 
  随后,浙江省高院说,原告房子被拆不属于国家赔偿,应该换一个说法,适用房屋征收补偿。此外,我不仅支持房子拆迁补偿,还支持你获得停产停业补偿,但是我不支持搬迁物品损失赔偿。
 
  最后,到了最高院这里再审,说《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适用,都要不打折执行。
 
  第一,对于房子被拆既可以用赔偿,也可以用补偿,哪个赔得多咱用哪个,但是不能用《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因为你很可能定低了,应该“用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类似房屋的方式,根据作出赔偿决定时点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付赔偿款”,反正要市场独立评估后说了算。
 
  第二,如果原告提供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证据证明合法的将被拆房子用于经营用途,政府就要给予停产停业赔偿。
 
  第三,如果原告提供被拆前屋内现场照片、摆放物品及清单,可以按照“有利于原告的原则”酌情赔偿,政府要在90天内赔偿到位。
 
  最高法支持行政相对人全部请求事项,并且要求政府快点赔、多项赔、足额赔。
 
  这件被最高院作为典型的案子,给所有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
 
  如果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解决征收拆迁中的行政纠纷,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善治”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实际上,本案例给了政府一个“前车之鉴”,也给了行政相对人一把“尚方宝剑”。
 
  启示意义有:
 
  一、让政府别嘚瑟。这里讲依法行政,包括依法委托拆迁主体(拆迁主体不能与拆迁征地有利益牵连),依法承担行政后果(有些地方老想着有事儿把拆迁队、临时工以民事纠纷的名义推上去当炮灰),依法制定补偿方案(市场定价、独立评估,既不让政府单方拍板,也不让群众漫天要价,避免陷入持久战)。
 
  二、让公民不窝囊。本案充分体现及时补偿、合理补偿和公平补偿的法治精神,确立产权人因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不能低于依合法征收程序应得到的补偿的先例。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引导功能,防范地方政府在违法强拆后利用补偿程序回避国家赔偿责任。
 
  三、让司法有权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相关标签: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