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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介忽悠交定金了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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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3-07-04 | 阅读次数:

支付购房定金后,买受人违约,不想购买,押金不能退还;
因特殊情况导致政策变更、自然因素等原因无法签订经营合同的,未就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达成协议,不能签订合同,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退还押金;
如果卖方因违约而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押金可以退还。

“购房定金”这是一种用于缔结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
一,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签订合同,购房者已提前预付定金,无论双方是否同意,“定金”开发商应无条件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二,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合同条例例如,如果价格、房型、占地面等因变更而未能签署,则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退还定金。

三,如果合同因不可抗力未能签订,卖方也应退还押金例如,购房者突然从购房资格转变为无购房资格、新房地产政策颁布等
四,开发商有虚假宣传或违规行为,或开发商证件不完整,没有销售资格等,买方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楹庭律师团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业务领域政企纠纷、行政补偿、企业拆迁、矿产压覆、行政协议、违法建筑、土地出让、BOT、PPT项目、招商引资、行政诉讼、股权纠纷、经济犯罪等。

当然,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退还押金的标准,也可以通过楹庭律所“法律咨询”寻求答案。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楹庭律师团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一对一在线咨询。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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