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阜宁。王老板满面春风地签下了征收补偿协议,白纸黑字写明了补偿方案——厂房、设备、停产停业损失,加起来近千万元。协议盖着政府的章,王老板心里踏实了。
2026年,一封函寄到王老板手里。内容很简洁:当年的协议作废了,你得回来补差价,否则别想拿到新的补偿。
王老板懵了:"这不是白纸黑字签的吗?怎么能说废就废?"
阜宁这起案件,正在全国的企业主圈子里引发震动。
很多企业主有个误区:跟政府签的协议,跟跟普通人签的合同一样,对方想反悔就反悔。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行政协议和普通民事合同,有一个根本区别——它的一方主体是政府。而政府做事,必须依法行政,不能"说变就变"。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门明确:行政协议一旦签订,政府想单方面变更或废除,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可能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仅仅因为"觉得不合适了"、"领导换了"、"政策变了"就撕毁协议,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阜宁这起案件中,政府玩的叫"双杀模式"——既让原协议失效,又逼你补差价。这种做法,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里,早就被判定违法了。
那么,企业主跟政府签协议,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
第一,口头承诺不算数,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政府官员考察时说的"土地价格可以商量"、"税收减免没问题",如果没写进协议里,将来翻脸不认,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二,优惠政策要写清楚,不能模糊表述。 "给予最大优惠""按相关规定执行"这类表述太模糊,执行时容易扯皮。要写就写具体数字、具体比例、具体期限。
第三,违约责任要明确,政府违约也要担责。 很多协议只写企业违约怎么处理,对政府违约一笔带过。好的协议应该写明:政府不按约定履行,要承担什么责任、怎么赔偿。
第四,保留全部签约材料原件。 协议正本、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录音录像,能留的都留。万一将来打官司,这些都是证据。
第五,确认签约主体是否具备法定授权。 跟你签约的是镇政府,但土地是县政府的;跟你签约的是招商局,但承诺的是财政局的事——这种主体不对应的情况,协议效力可能出问题。
第六,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书面沟通、留痕。 政府的口头答复、领导的新承诺,统统要求对方书面确认。电话沟通的,事后发邮件或短信确认。
如果不幸遇到了政府毁约,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是申请行政复议。 收到政府单方面变更或废除协议的决定后6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个决定。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 收到决定后6个月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行政协议争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会审理政府的决定是否合法、是否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阜宁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主敲响了警钟:行政协议不是废纸,但前提是你得知道怎么保护自己。
很多企业主签协议时稀里糊涂,出了问题才想起来找律师——这时候往往已经晚了。协议一旦签下,白纸黑字就是证据。如果条款写得不规范、不完整,想靠打官司翻盘,难度很大。
所以,签协议前找律师把关,是性价比最高的投资。
楹庭律师事务所在行政协议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帮助大量企业主在招商引资、征收补偿、政企合作项目中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您正在跟政府谈合作、签协议,欢迎联系我们做一次"婚前体检"——把风险挡在门外,比出了问题再打官司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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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楹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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